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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报!我院餐饮中心荣获“大连市消费者满意单位”称号

作者: 发布时间: 2026-04-23 浏览次数:

3月13日,由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大连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各有关部门单位共同举办的大连“3·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暨“安全满意消费月”启动仪式在大连世界博览广场举行。我院餐饮中心凭借规范的运营管理、优质的服务品质成功获评“大连市消费者满意单位”称号,跻身大连市635家消费者满意单位行列。

长期以来,我院高度重视餐饮服务保障工作,将师生饮食安全与满意度放在首位,推动餐饮中心规范化、精细化、人性化发展。在日常运营中,餐饮中心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建立食材采购、进货查验、加工制作、留样管理等全链条管理制度,实现食材来源可溯、加工过程可控、质量安全可防,切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,守护师生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

在服务提升方面,餐饮中心不断优化服务流程,丰富菜品品类,兼顾不同师生的饮食需求和口味偏好,推出多样化、营养化的餐品选择;同时,规范价格管理,实行明码标价,让师生吃得放心、吃得实惠。

此次荣誉的获得,既是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院餐饮服务工作的官方肯定,也是对全体餐饮工作人员的激励与鞭策。下一步,我院将以此次获评“大连市消费者满意单位”为契机,珍惜荣誉、再接再厉,持续深化餐饮服务改革,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、优化服务流程、提升菜品质量,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,及时排查安全隐患。努力打造设施完善、管理规范、服务优质、师生满意的校园餐饮服务标杆,为全院师生提供更安全、更营养、更贴心的餐饮服务,为学院高质量发展筑牢后勤保障防线。